聘用制合同到期后,一般有续签、不续签等不同情况。若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若单位不续签,通常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若劳动者不续签,单位维持或提高原来劳动条件的,无经济补偿,降低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获经济补偿。
聘用制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聘用关系的协议。当聘用制合同到期时,首先要考虑续签的问题。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有继续合作的意愿,那么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续签聘用制合同。续签时,双方需要重新确定合同的条款,包括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期限等重要内容。
在实际情况中,也存在不续签的情况。如果是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劳动者决定不续签,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仍然不续签的,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要是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因此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有义务提前通知劳动者合同到期的情况以及是否续签的意向。劳动者也应该及时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在合同到期前后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如果双方在合同到期后续签或不续签等问题上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