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争议的案由通常包括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等。

在司法实践中,工伤争议涉及多种不同的案由。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劳动关系的存在是关键前提。很多时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对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例如,一些建筑行业存在层层转包的情况,劳动者往往是由包工头招用,此时用人单位可能否认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为了获得工伤赔偿,就需要先通过劳动仲裁诉讼来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种确认劳动关系的纠纷是工伤争议中常见的案由之一。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当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就涉及到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问题。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这些费用就需要由用人单位承担。而用人单位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或减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从而引发纠纷。比如,用人单位可能对劳动者的停工留薪期时长有异议,或者对伤残等级鉴定结果不认可等。

还有工伤认定纠纷。劳动者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但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双方可能就工伤认定的结论产生争议。用人单位可能会对工伤认定的事实依据、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异议,进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例如,用人单位可能认为劳动者受伤并非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或者不是因工作原因导致的。

工伤争议的案由主要围绕劳动关系确认、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以及工伤认定等方面展开,不同的案由对应着不同的法律程序和解决方式。

工伤争议的案由(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