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未申报成功一般不能按照工伤标准给予工伤假期补偿,但可能依据其他情况获得相应补偿。
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如果申报未成功,意味着劳动者所受伤害不被认定为工伤。通常情况下,工伤假期补偿是基于工伤认定的结果来给予的,既然未认定为工伤,就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享受停工留薪期等工伤假期补偿待遇。
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就完全不能获得任何补偿。如果劳动者所受伤害是在工作过程中因其他原因导致,比如是由于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像提供的劳动条件不符合安全标准等,造成劳动者受伤,劳动者可以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民事法律规定,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因受伤治疗、休养而耽误工作,用人单位可能需要赔偿劳动者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
如果劳动者所受伤害是由第三人侵权导致,即使工伤申报未成功,劳动者也可以向侵权的第三人要求赔偿,其中就包括误工费等类似工伤假期补偿性质的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还是向第三人索赔,劳动者都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要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或者第三人实施了侵权行为,以及自己所受的损失情况等。同时,不同的赔偿途径在赔偿项目、赔偿标准和程序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劳动者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在处理过程中遇到困难,也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五条
人犯每日应当有必要的睡眠时间和一至两小时的室外活动。
看守所应当建立人犯的防疫和清洁卫生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三十三条
看守所应当对人犯进行法制、道德以及必要的形势和劳动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三十四条
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
人犯的劳动收入和支出,要建立帐目,严格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