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一年时间到期后不一定没事了。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期限最长为一年,到期后可能有不同的处理结果,并不意味着案件终结或当事人就没事了。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当取保候审一年期限到期后,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一种情况是,如果经过侦查、审查起诉等阶段,司法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等,可能会解除取保候审措施,撤销案件。这种情况下,当事人通常就没事了。比如,在一些经济犯罪案件中,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那么取保候审到期后就会解除,当事人恢复自由,不再受该刑事案件的困扰。

另一种情况是,司法机关认为案件还需要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如将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等。例如,在一些重大刑事案件中,随着证据的不断收集和完善,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存在串供、毁灭证据等妨碍诉讼的行为,司法机关就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继续对其进行羁押。

还有一种情况是,案件会继续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进行,最终由法院进行审判。如果法院判决当事人有罪,那么当事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所以,取保候审一年到期后,不能简单地认为就没事了,要依据司法机关的最终处理结果来确定。

取保一年时间到期后是不是没事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