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防卫权是正当防卫的一种特殊形式,二者在适用范围、限度条件等方面存在区别。正当防卫是普遍适用的制度,有必要限度的要求;而无限防卫权仅适用于特定暴力犯罪,不存在防卫过当问题。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当防卫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存在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行为针对不法侵害人、防卫行为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等。并且,正当防卫有必要限度的要求,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无限防卫权,也称为特殊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从适用范围来看,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较为广泛,只要是面临不法侵害都可能适用。而无限防卫权的适用范围相对较窄,仅限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如上述列举的行凶、杀人等犯罪行为。
在限度条件方面,正当防卫要求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判断是否超过必要限度需要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以及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造成的损害后果等因素。而无限防卫权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也不承担刑事责任。这是因为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和紧迫性,赋予防卫人无限防卫权可以更有效地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
例如,在面对小偷行窃时,适用正当防卫制度,防卫行为需控制在必要限度内;而当遭遇持刀抢劫这种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时,就可能适用无限防卫权。无限防卫权是对正当防卫制度的一种特殊补充和强化,旨在更好地保护公民在特定危险情况下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