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动手打人后还手是否算正当防卫,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还手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就是正当防卫;若不符合,则不算。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在判断先动手打人后还手是否为正当防卫时,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不法侵害的现实性:必须存在实际发生的不法侵害。如果对方只是言语挑衅而没有实际的攻击行为,此时还手就很难认定为正当防卫。例如,两人发生口角,一方只是大声叫嚷但未动手,另一方直接出手,这就不符合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

不法侵害的正在进行性:还手行为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实施。若对方的攻击已经结束,比如已经停止动手并且没有继续攻击的意图,此时还手就不属于正当防卫。比如,甲打了乙一拳后就站在原地不再有攻击动作,乙却再次对甲进行殴打,乙的行为一般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防卫意图:还手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如果是出于报复、泄愤等其他目的而还手,也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例如,甲先动手打了乙一下,乙在制止甲的攻击后,出于报复心理又对甲进行多次殴打,乙后续的行为就不属于正当防卫。

防卫限度:还手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如果对方只是轻微的推搡,而还手一方使用凶器造成对方重伤甚至死亡,这就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可能构成防卫过当。比如,甲轻轻推了乙一下,乙却用刀将甲砍成重伤,乙的行为就超出了正当防卫的限度。

先动手打人后还手是否为正当防卫,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不能一概而论。在实际生活中遇到此类情况,应尽量保持冷静,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先动手打人还手算不算正当防卫(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