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未达等级,仍可获得相应赔偿,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

在工伤事故中,即便工伤鉴定未达到伤残等级,受伤职工依然享有一些法定的赔偿权益。医疗费,这是指职工因治疗工伤而产生的费用。根据相关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也是重要的赔偿项目。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护理费方面,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且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单位需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一项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不同地区的标准可能有所差异。

交通费同样可获赔偿。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费用,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支付标准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执行。

工伤鉴定未达等级并不意味着受伤职工无法获得赔偿,各项赔偿的具体标准和支付方式需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确定。职工要及时了解自身权益,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工伤鉴定不起怎样赔偿(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