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通常不可以扣绩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绩效属于工资福利待遇的一部分,一般不应扣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关于“原工资福利待遇”的理解,工资福利待遇包含了基本工资、奖金、绩效等。绩效工资是劳动者工资收入的一部分,是对劳动者工作表现和业绩的一种奖励性报酬。在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劳动者是因为工伤无法正常工作,并非自身工作表现不佳,所以单位不应以未正常工作为由扣除绩效工资。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复杂情况。如果绩效工资是完全基于劳动者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来计算,而在工伤期间劳动者确实没有产生相应的工作量,单位可能会认为这部分绩效不应发放。但这种做法需要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和合同约定作为支撑,并且该规章制度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如果没有合理依据就随意扣除绩效工资,工伤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可以扣绩效吗(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