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具体计算需结合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和各地规定综合确定。

停工留薪期的定义: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这一规定保障了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和经济来源。

一般期限规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过12个月。例如,职工小李在工作中手部受伤,经医院诊断需要3个月的治疗和恢复时间,那么他的停工留薪期就是3个月,在这3个月内,他所在单位需按照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

特殊情况的处理:当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时,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比如职工小张因工伤导致双腿多处骨折,情况较为严重,最初确定的12个月停工留薪期不够,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又延长了6个月。

计算的依据:停工留薪期的计算主要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不同的工伤部位和程度,所需的治疗和恢复时间不同。各地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明确不同伤害的停工留薪期参考标准。以骨折为例,手指骨折和腿部骨折的停工留薪期可能会有很大差异。

期满后的处理: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如果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若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拒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停发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

工伤停工留薪时间怎么算的(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