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没有工伤保险受伤,用人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可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同时可申请认定工伤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赔偿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即便用人单位未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在农民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仍应按照该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所以,当农民工受伤后,第一步要做的就是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向其说明受伤情况,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如,要求单位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农民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一步是申请工伤认定。根据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申请时,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完成工伤认定后,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其目的是确定职工因工伤导致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从而为后续的赔偿提供依据。一般在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在获得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后,若用人单位依然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农民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是因为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农民工在获得用人单位赔偿后,还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进行追偿。即便没有工伤保险,农民工在受伤后依然有多种途径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