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且不发工资,劳动者可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等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可依法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在遇到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且不发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通过友好沟通,向单位说明自身的诉求,如要求支付工资以及签订劳动合同等。很多时候,一些问题可能是由于误解或者财务流程上的疏忽导致的,通过协商有可能解决问题。
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政府部门。劳动者可以携带能够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截图等,前往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如果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会责令其改正。
劳动仲裁也是一种重要的解决途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未支付工资的事实。劳动仲裁机构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裁决。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要积极主动地运用法律武器,确保自己的劳动报酬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