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时公司账上没钱,劳动者不必过于担忧。可通过调查其他财产线索,如固定资产、到期债权等;申请追加被执行人,像未足额出资股东等;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措施,如限制出境、列入失信名单等方式来保障权益。若发现公司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责任。
一、劳动仲裁强制执行账上没钱怎么办
当劳动仲裁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发现对方账上没钱,并不意味着权益无法实现。
1、调查其他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可能还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如固定资产(房产、车辆等)、存货、知识产权等。申请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调查这些财产线索,例如向工商部门查询企业的不动产登记情况,向车管所查询车辆登记信息等。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及时向法院提供线索,申请法院对这些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
2、申请追加被执行人
如果被执行人为企业,其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况,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股东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企业存在人格混同的情况,也可以考虑追加关联企业为被执行人。
3、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措施
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一系列限制措施,如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等。这些措施可以对被执行人形成一定的威慑,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同时,法院还可以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使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

二、劳动仲裁强制执行账上没钱能否执行股东财产
劳动仲裁强制执行账上没钱时,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执行股东财产。
1、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如果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在公司作为被执行人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股东在未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出资
股东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未经法定程序将其出资抽回的行为。如果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在公司作为被执行人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股东与公司人格混同
如果股东与公司之间存在人格混同的情况,如股东与公司的财产不分、业务混同、人员混同等,导致公司丧失独立的法人资格,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法院也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判决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劳动仲裁强制执行账上没钱公司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
若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时公司恶意转移财产,这是严重损害申请人权益的行为。
1、收集证据
申请人需要收集公司恶意转移财产的证据,如公司的财务账目、交易记录、银行流水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公司在劳动仲裁期间或强制执行阶段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同时,还可以收集相关的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以增强证据的证明力。
2、申请财产保全
在发现公司有恶意转移财产的迹象时,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公司进一步转移财产。财产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公司的财产等。法院在收到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财产保全的条件,会及时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3、追究法律责任
公司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申请人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仲裁强制执行账上没钱的情况较为复杂,但通过多种合法途径仍有可能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在执行过程中,还可能遇到公司破产、股东逃避责任等更多复杂问题。如果您在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方面遇到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