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发生工伤后,主要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是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能为确定赔偿等提供依据;工伤认定则是确定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畴。还可能涉及其他相关鉴定,如停工留薪期确认等。这些鉴定对于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一、职工发生工伤应当鉴定什么

职工发生工伤后,主要涉及以下重要鉴定。工伤认定,这是确定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畴的关键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和待遇。

2、其他可能的鉴定

除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外,还可能涉及其他相关鉴定。例如,停工留薪期确认,这关系到职工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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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

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有明确的流程。第一步是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申请资料应确保真实、完整,否则可能影响鉴定的进行。

1、受理与鉴定安排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必要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2、作出鉴定结论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3、再次鉴定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职工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职工进行工伤认定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该表可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官网下载或到其办公地点领取。申请表应如实填写职工的基本信息、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1、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需要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这些材料是证明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关键,对于工伤认定至关重要。

2、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材料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也是必备材料。诊断证明应详细记录职工的受伤情况、病情诊断等信息,且需加盖医疗机构的公章。还可能需要提供职工的病历、检查报告等相关医疗资料,以全面反映职工的伤情。

职工发生工伤后,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鉴定程序对于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了解这些鉴定的相关知识和流程,有助于职工及其家属在遇到工伤时能够及时、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那么,职工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该如何维权?工伤鉴定费用由谁承担?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