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存在明显区别但也有联系,区别主要体现在构成要件、法律意义等方面,而联系在于合同成立是生效的前提,大多数情况下成立的合同同时生效。

一、区别

1. **构成要件不同**:合同成立的要件相对简单。一般来说,只要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即成立。例如甲向乙发出出售一批货物的要约,乙表示同意购买,双方对货物的数量、价格等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合同就成立了。而合同生效则需要更多条件,除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外,合同内容还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比如一份涉及毒品交易的合同,即便双方达成了一致,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不能生效。

2. **法律意义不同**:合同成立标志着双方当事人在法律上达成了一种合意,意味着双方之间存在了一个具有一定约束力的协议。合同生效则意味着合同产生了法律强制力,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例如,甲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若甲反悔不想卖了,乙可能仅能要求甲承担一些基于合同成立的缔约过失责任;而合同生效后,乙就可以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 **时间不同**:合同成立时间通常是双方达成合意之时,可能是签字、盖章或者其他表明达成一致的时间。而合同生效时间可能与成立时间不同。有些合同成立即生效,但有些合同需要满足特定条件才生效,如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二、联系

1. **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如果合同都没有成立,也就不存在生效与否的问题。只有先有一个双方达成一致的合同,才有可能进一步去判断它是否能够生效并产生法律约束力。

2. **多数情况下成立即生效**:在大多数普通的合同中,只要合同成立,且不存在影响生效的因素,合同就同时生效。例如日常的商品买卖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后,合同就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行事。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区别和联系(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