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约定解除包括协商一致解除以及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解除;法定解除则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等多种情形。
合同的解除是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方式,以下详细介绍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
约定解除
一是协商一致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这体现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只要双方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即可解除。例如,甲乙双方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之后由于市场情况变化,双方经过沟通,一致决定解除该合同。
二是约定解除条件成就时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人连续三个月未支付租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当承租人真的连续三个月未付租金时,出租人就可以依据该约定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
第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因地震导致工厂厂房倒塌,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生产并交付货物,双方都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这种情况属于预期违约,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例如,甲与乙签订了演出合同,在演出前甲明确告知乙自己不会参加演出,此时乙就可以解除合同。
第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迟延交付货物,买方催告后,卖方在合理时间内仍未交付,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在季节性商品买卖合同中,卖方迟延交付货物,导致错过销售季节,买方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买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了上述情形外,法律还可能针对特定类型的合同规定其他解除情形。比如,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