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退是否需要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用人单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无需支付赔偿;若属于违法辞退,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若符合法定情形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情形较为复杂,赔偿情况也有所不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比如劳动者未达到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工作态度不佳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不过,用人单位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录用条件明确,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劳动者不符合该条件。
其次,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例如,劳动者在试用期工作了两个月,月工资为5000元,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需支付赔偿金5000元(半个月工资的二倍)。
此外,还有一些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在这些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在遇到试用期被辞退的情况时,要了解自身权益,若认为用人单位的辞退行为不合理,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