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鉴定赔偿费用的承担责任主体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来说,若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费用。

当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主要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

而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的费用有: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也全部转由用人单位承担,这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同时也是对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一种惩罚。

此外,在实践中,如果用人单位对初次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申请再次鉴定的,再次鉴定结论与初次鉴定结论一致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再次鉴定结论与初次鉴定结论不一致的,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总之,工伤伤残鉴定赔偿费用的承担责任主体要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准确判定,以确保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工伤伤残鉴定赔偿费用由谁承担责任(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