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名下房产过户给母亲,主要有赠与、买卖、继承(在子女去世情况下)三种方式,每种方式所需手续有所不同。赠与需办理赠与公证、缴纳税费、办理过户登记;买卖要签订买卖合同、办理网签、缴税、过户;继承则需确定继承权、办理继承公证、进行房产过户。

一、赠与过户手续

1. 签订赠与合同:子女和母亲需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明确房产赠与的相关事宜。

2. 办理赠与公证:赠与合同签订后,双方需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公证时需提供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合同等相关材料。

3. 缴纳税费:赠与过户需缴纳契税等相关税费。纳税后会取得完税凭证。

4. 办理过户登记:携带赠与合同、公证书、完税凭证、房产证等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经审核无误后,不动产登记中心会为母亲核发新的房产证。

二、买卖过户手续

1. 签订买卖合同:子女和母亲协商好房价、付款方式、交房时间等条款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 办理网签: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上签约系统进行合同备案,以保障交易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3. 缴纳税费:买卖过户涉及的税费包括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根据房屋情况和当地政策确定具体税费金额。

4. 办理过户登记: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房产证、买卖合同、网签证明、完税凭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领取新的房产证。

三、继承过户手续(子女去世情况下)

1. 确定继承权:如果子女没有留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确定母亲是否为继承人。

2. 办理继承公证:所有继承人需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需提供死亡证明、房产证、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3. 办理过户登记: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母亲名下。

不同的过户方式在手续、费用、时间等方面存在差异,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过户方式。

子女名下房产过户给母亲需要什么手续(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