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报税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两种方式。纳税人可在手机上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按指引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扣缴义务人申报,税务机关会将信息推送给单位,单位在发工资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想年终自行申报的选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个人所得税报税是每个符合纳税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以下为您详细介绍报税的相关内容。

确定纳税义务和应税所得:首先要明确个人是否有纳税义务。一般来说,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需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

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根据应税所得的类型,准备相应的资料。例如,工资薪金所得需要收集工资条等收入证明;劳务报酬所得需准备劳务合同、收入支付凭证等。如果有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子女的学籍证明、住房贷款合同等。

选择申报方式:主要有两种申报方式。一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适用于有固定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单位会在发放工资时,按照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为其办理扣除。二是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并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项目。

进行申报操作:目前较为便捷的方式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申报。下载并注册登录该APP后,在首页找到相应的申报入口。如果是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相应的扣除项目,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如扣除年度、本人信息、扣除信息等,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若选择扣缴义务人申报,需选择您的任职受雇单位。完成填报后,提交信息即可。

汇算清缴:对于综合所得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在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总之,个人所得税报税需要纳税人认真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准确填报信息,确保依法纳税。

个人所得税怎么报税(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