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主体变更需遵循一定的手续和流程,一般要取得合同各方同意,签订相关协议,可能还需进行审批、登记等,同时要通知相关利益方。

在实际情况中,借款合同主体变更通常有两种情形,即债权人变更和债务人变更,不同情形的手续有所不同。

当发生债权人变更时,也就是债权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所以债权人要与受让人达成债权转让的合意,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转让的债权金额、范围、履行期限等关键信息。接着,债权人需要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的方式可以是书面通知、口头通知等,但为了避免纠纷,书面通知是比较稳妥的方式。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此外,如果涉及金融债权的转让,可能还需要遵循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的规定和流程。

当出现债务人变更时,即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债务人与第三人要达成债务转移的协议,明确转移的债务内容、金额、履行方式等。然后,必须取得债权人的书面同意。债权人同意后,三方可以签订债务转移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借款合同有担保的,还应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因为债务转移可能会影响担保人的权益。

在借款合同主体变更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一些其他事项。如果合同是经过公证的,主体变更后可能需要重新进行公证。如果涉及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权的,要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以确保担保物权的有效性。同时,各方要妥善保存相关的协议、通知、审批文件等资料,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和查询。

借款合同主体变更要怎么办手续(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