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致人轻伤,一般以寻衅滋事罪定罪量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当寻衅滋事行为导致他人轻伤时,符合寻衅滋事罪中“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情形。
定罪方面:认定寻衅滋事罪,需要满足主观上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客观上,随意殴打他人致轻伤的行为,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就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而不是简单地以故意伤害罪来处理,因为寻衅滋事罪更强调行为的随意性和对社会秩序的破坏。
量刑方面: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的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手段、造成的后果以及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例如,如果犯罪人在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可能会在量刑时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