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内人员被辞退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一般在符合法定情形下会有补偿,但若是因个人严重违法违纪等特定原因被辞退则通常没有补偿。

对于行政编制人员,也就是公务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通常情况下,公务员被辞退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不过,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以此保障其在待业期间的基本生活。

对于事业编制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这种情况下解除聘用合同,一般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通常按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工作人员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工作人员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如果事业编制人员存在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失职渎职等行为,被单位辞退,通常是不会有补偿的。

编制内被辞退会有补偿吗(0)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