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领取离婚证在新规实施后需要三十日至六十日左右,诉讼离婚则没有离婚证,法院准予离婚的生效裁判文书效力等同于离婚证,所需时间需根据具体诉讼程序确定。
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不同方式拿到具有离婚效力凭证的时间不同。
对于协议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在这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所以,协议离婚顺利的情况下,从申请到拿到离婚证至少需要三十一日,最长可能六十日。
对于诉讼离婚,不存在领取离婚证的问题,法院作出的准予离婚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其法律效力与离婚证是一样的。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而且如果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需要在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诉。因此,诉讼离婚拿到具有离婚效力文书的时间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确定,可能会比协议离婚的时间更长且具有不确定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