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所需时间因具体情况而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需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通常为六个月,若有特殊情况还可延长。此外,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未获准许,需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整体时间会更长。
在我国,离婚官司的审理时间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首先从程序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一般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如果离婚案件符合这些条件,法院通常会采用简易程序,那么理论上三个月内就可能完成离婚官司并作出判决。
然而,若案件较为复杂,不适合简易程序,则会适用普通程序。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这意味着普通程序下的离婚官司正常情况下最长可能需要一年甚至更久的时间。
另外,离婚官司的结果也会影响整个时间长度。在司法实践中,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很可能判决不准离婚。此时,原告需要在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再次起诉后,依然要按照上述的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的时间规定来进行审理。
除了法律程序和判决结果外,一些客观因素也可能导致离婚官司时间延长,比如被告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法律文书,公告期就需要六十日,这无疑会增加整个案件的审理时间。总之,离婚官司要多久才能离掉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答案,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