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超过一年,一般不能再通过工伤认定程序获得赔偿,但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争取赔偿,比如按人身损害赔偿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旦超过这一年的期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常不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不过,即便无法进行工伤认定,并不意味着伤者就无法获得赔偿。在超过一年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况下,伤者可以考虑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赔偿责任和赔偿范围。
在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伤者需要证明存在侵权行为、损害后果以及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同样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即便走人身损害赔偿途径,也需要及时主张权利,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