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银行起诉后不去开庭,会面临缺席判决、丧失抗辩机会、承担不利法律后果等后果,可能导致个人财产权益受损。

当被银行起诉却不去开庭时,首先会面临缺席判决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意味着法院会在被告未参与庭审陈述、辩论的情况下,依据银行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不去开庭就丧失了抗辩机会。在庭审过程中,被告有权利对银行的诉求和证据进行反驳、质证。例如,如果银行主张的欠款金额有误,被告可以在庭审中提供相应的还款记录等证据来证明实际欠款金额;如果存在银行计算利息、违约金不合理的情况,被告也可以在法庭上提出异议。但如果不去开庭,就无法行使这些权利,法院只能根据银行一方提供的材料来认定事实,很可能作出对被告不利的判决。

判决生效后,若被告不履行判决义务,银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告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被告的其他财产,如房产、车辆等。同时,被告还有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俗称的“老赖”。一旦被列入失信名单,会对个人生活产生诸多限制,比如限制高消费,不能乘坐飞机、高铁,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也会受到影响等。

另外,缺席判决产生的法律后果还可能影响个人的信用记录。除了银行的信用记录受影响外,法院的判决信息也可能会被相关信用机构采集,进一步损害个人的信用状况,对未来的贷款、信用卡申请等金融活动造成阻碍。所以,被银行起诉后,应积极应对,按时参加庭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被银行起诉了不去开庭后果怎么样了(0)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