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成功后需办理缴纳保证金或提出保证人、签订取保候审决定书、办理出所手续等流程。
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申请获得批准后,接下来要完成一系列手续流程。
首先是确定保证方式。我国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保证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提出保证人,另一种是交纳保证金。如果选择保证人保证,保证人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即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并且保证人要出具保证书,保证监督被取保候审人遵守相关规定。如果选择保证金保证,需要按照决定机关的要求一次性向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交纳规定数额的保证金。决定机关会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其次是签订法律文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在相关工作人员的安排下,签署《取保候审决定书》和《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这些文书明确了被取保候审人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规定。
最后是办理出所手续。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此前处于羁押状态,在完成上述手续后,执行机关会持相关法律文书到羁押场所办理释放手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即可离开羁押场所,开始取保候审期间的生活。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可能会被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