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暴情形离婚时,财产分割会倾向于无过错方,一般会适当多分。同时,无过错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但共同财产具体的分割比例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在婚姻关系中,若存在家暴行为,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于家暴方属于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法院通常会照顾无过错方,也就是遭受家暴的一方。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这些财产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例如,会考虑家暴行为的严重程度,若家暴行为频繁且造成了较为严重的身体和精神伤害,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更大程度地倾向于无过错方。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还规定,有实施家庭暴力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因家暴行为导致的身体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实际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因遭受家暴而受到的精神痛苦的补偿。
在实际操作中,无过错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家暴行为的存在,比如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只有证据充分,法院才能在财产分割和损害赔偿方面支持无过错方的诉求。总之,有家暴情形离婚时,财产分割会充分考虑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