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后离婚财产分配需区分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首先要明确财产的性质。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些财产在离婚时仍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配。例如,男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即便婚后夫妻共同生活,该房产仍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首先倡导双方协商解决。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如对家庭的贡献大小、经济状况等因素,自行达成财产分割协议。这种方式具有灵活性和自主性,能够更好地满足双方的需求。

如果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则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比如,在有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情况下,会考虑保障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生活条件,适当多分财产。若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并且在财产分割时也会得到相应的照顾。此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结婚后离婚财产是如何分配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