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监护人一般是父母双方,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不因离婚而改变。但在特殊情况下,如父母没有监护能力等,监护权可能会发生变更。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即使夫妻双方离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所以,从监护权的角度来说,离婚后父母双方仍然都是孩子的监护人。

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形下,监护人资格可能会发生变化。例如,当父母存在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等情况时,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这里的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撤销监护资格后,人民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如果父母一方因为一些原因无法行使监护权,比如被限制人身自由等,另一方可以单独承担起监护孩子的主要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监护权完全转移,另一方在恢复行使监护权的条件具备时,仍然可以继续履行监护职责。

此外,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在确定监护人等相关事项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在实际生活中,离婚后虽然父母双方都是监护人,但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往往会更多地承担起照顾孩子日常生活、教育等方面的监护职责。

离婚后孩子监护人怎么确定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