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做伤残鉴定通常需要身份证明、病历资料、影像学资料、事故相关材料等,若是工伤还需工伤认定决定书,委托鉴定需有委托书。
身份证明是做伤残鉴定必不可少的材料。一般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这能确保鉴定机构准确确认被鉴定人的身份信息,避免出现身份混淆等问题,保证鉴定结果对应到正确的个体。
病历资料对于伤残鉴定至关重要。它涵盖了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等。门诊病历记录了伤者最初的症状、诊断情况以及初步的治疗方案等信息。住院病历则更为详细,包含了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出院小结等内容。这些资料能让鉴定人员全面了解伤者从受伤到治疗的整个过程,准确判断伤情的严重程度以及治疗对伤情的影响。
影像学资料也是关键材料。像X光片、CT片、MRI片等,它们能直观地显示伤者身体内部的损伤情况,例如骨折的部位、程度,软组织损伤的范围等。通过对这些影像学资料的分析,鉴定人员可以更精准地评估伤残的状况。
如果是因交通事故等意外导致的伤残,还需要提供事故相关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它明确了事故中的责任划分,对于判断伤者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有重要作用。其他相关的事故证明材料也能辅助鉴定人员了解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
若是工伤伤残鉴定,必须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这是确定伤者所受伤害属于工伤范畴的重要依据,只有经过工伤认定,才能按照工伤的标准和程序进行伤残鉴定。
此外,如果是委托他人或机构进行鉴定,还需要有委托书。委托书要明确委托的事项、委托人和受托人的信息等,以确保鉴定委托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总之,准备齐全且准确的材料,才能顺利完成伤残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