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工伤赔偿支付次数并不固定,可能分两次,也可能分三次,甚至一次性支付,具体取决于赔偿项目及当地规定和用人单位的支付方式。

十级工伤赔偿通常包含多项费用,不同费用的支付主体和支付时间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赔偿涉及到社保基金支付和用人单位支付两部分。社保基金支付的项目主要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通常是一次性发放。以《工伤保险条例》为例,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也是一次性支付。

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主要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部分费用也是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支付。有些单位会在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但也有部分单位可能会分阶段支付。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社保基金支付,一般是分两次;加上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就可能分三次支付。若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所有赔偿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可能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次性支付或者分阶段支付。此外,一些地区为了简化流程,方便工伤职工,也可能会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将各项赔偿费用整合后一次性支付给工伤职工。所以,十级工伤赔偿的支付次数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

十级工伤赔偿分几次赔完(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