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有人养羊味道大可以通过与养羊户沟通协商、向村委会反映、向环保部门投诉等方式来解决。
当村里有人养羊味道大时,这不仅会影响周边村民的生活环境,还可能对大家的身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以下是几种具体的解决办法。
可以尝试与养羊户进行友好沟通协商。以平和、理性的态度向养羊户说明羊产生的味道对周边环境和大家生活造成的影响,同时也可以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比如提醒养羊户定期清理羊圈,做好羊圈的卫生管理工作,合理处理羊的粪便和尿液等排泄物,保持羊圈的通风良好等。很多时候,养羊户可能并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行为给他人带来的困扰,通过沟通,他们可能会积极采取措施改善现状。
如果与养羊户沟通后效果不佳,可以向村委会反映情况。村委会作为基层管理组织,有责任维护村庄的公共环境和村民的合法权益。向村委会详细说明羊的味道问题以及对周边村民生活的影响,请求村委会出面协调解决。村委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督促养羊户整改。
若村委会协调也未能有效解决问题,还可以向当地的环保部门进行投诉。环保部门有专业的人员和设备,能够对养羊产生的异味情况进行检测和评估。如果养羊户的行为违反了相关环保规定,环保部门会依法要求养羊户进行整改,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如建设合适的粪便处理设施等,以减少异味的产生,确保村庄的环境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此外,还可以联合受影响的村民共同表达诉求,这样更能引起相关方面的重视,增加问题解决的可能性。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问题,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

法律依据: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十三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自行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的,应当确保其正常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