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孩子抚养费对方不出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被告是必须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若不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在涉及孩子抚养费的诉讼中,当对方不出庭时,法律有相应的规定和处理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这里的必须到庭的被告,通常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在孩子抚养费案件中,如果法院认为被告不出庭就难以查明案件事实,比如被告对于自己的收入情况等关键事实需要到庭说明,而被告又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采取拘传措施,强制其到庭。
如果被告不属于必须到庭的情况,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法庭审理的情况下,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在孩子抚养费案件中,若原告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比如孩子的生活费用支出凭证、被告的收入证明等,即使被告不出庭,法院也可以根据这些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对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等作出判决。
对于缺席判决的结果,被告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一旦法院作出了关于孩子抚养费的判决,被告就应当按照判决内容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如果被告不履行,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通过查询、冻结、划拨被告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被告的财产等方式,保障孩子获得抚养费的权益。
此外,被告如果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比如因突发重大疾病、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到庭,应当及时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并申请延期审理。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准许延期审理。总之,在起诉孩子抚养费对方不出庭的情况下,法律会保障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