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起诉后仍不还,可在判决书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对方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可能会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当遇到借钱不还起诉后对方依旧不还钱的情况,首先要明确诉讼程序已进入执行阶段。在法院作出判决且判决书生效后,败诉方需按照判决内容履行还款义务。若其未履行,胜诉方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时,需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法院受理申请后,会采取一系列执行措施。例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法院有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查询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并根据需要冻结、划拨相应款项用于偿还债务。
还可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对于被申请执行人的房屋、车辆等财产,法院可以进行查封、扣押,然后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将财产变现,以清偿债务。
如果被申请执行人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该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法院还可以对被申请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等措施,对其信用进行惩戒,促使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通过这些法律手段,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