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存的钱离婚后一般归存款人个人所有。因为婚前存款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通常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在法律层面,对于财产的归属有着明确的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存的钱,是在结婚登记之前就已经存在的财产,其取得时间早于婚姻关系的建立,所以从性质上来说,它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在离婚时,财产分割主要针对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例如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而婚前个人财产并不在共同财产分割的范围内,因此婚前存的钱依然归原存款人所有。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存在一些复杂情形。比如,如果婚前存款在婚后与夫妻共同财产发生了混同,例如将婚前存款与婚后的工资等共同存入一个账户,并且难以区分哪些是婚前存款、哪些是婚后共同财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根据具体的证据和情况来确定该部分财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
又或者,夫妻双方在婚后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财产的归属进行了重新约定,比如约定婚前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就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处理该笔存款。
总之,一般情况下婚前存的钱离婚后归存款人个人,但如果存在财产混同或有财产约定等特殊情况,则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来确定其最终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