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车写男方名字,该车一般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是男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且有证据证明,那么车辆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在婚姻期间购买的车辆,即便只登记在男方名下,只要购车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那么这辆车就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车辆的登记名字并不影响其作为共同财产的性质。
当夫妻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车辆,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分割方式。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如车辆的使用需求、经济状况等,达成一致的分割协议。例如,一方获得车辆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将车辆出售,双方分割卖车所得款项。
如果双方无法就车辆分割达成协议,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比如,如果女方在抚养子女方面付出较多,或者男方存在过错行为,那么法院可能会在车辆分割上适当倾向于女方。
然而,如果男方能够证明购买车辆的资金是其个人财产,比如是男方婚前的积蓄、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并且有相关的证据予以支持,那么这辆车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仍归男方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