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血检达到250mg/100ml即使没有发生事故,一般会被认定为醉酒驾驶机动车中情节严重的情形,通常会在拘役的幅度内从重处罚,可能会被判处三到六个月拘役,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而判断是否属于醉酒驾驶的标准依据是血液中酒精含量。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就属于醉酒驾驶。
在司法实践中,血液酒精含量的数值是量刑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当血检结果达到250mg/100ml时,已经远远超出了醉酒驾驶的标准,这种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情节比较严重。虽然没有发生事故,但较高的酒精含量反映出驾驶人对公共安全具有较大的潜在危险。
一般来说,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除了酒精含量外,还会考虑驾驶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坦白等情节。如果驾驶人在被查获后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能会在量刑时从轻处罚。相反,如果存在抗拒检查等行为,会被认定为情节恶劣,从而加重处罚。
另外,罚金的数额也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确定。通常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一般情况下,罚金数额在数千元到上万元不等。总体而言,醉驾血检250mg/100ml且无事故,大概率会在拘役的幅度内从重处罚,刑期可能在三到六个月左右,同时还会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二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