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病假工资一般由单位支付,而不是社保局。不过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员工可享受由社保基金支付的疾病救济费等。
通常来说,员工在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病假工资的支付标准,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但一般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来支付。
例如,在一些地区,病假工资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意味着,在员工请病假期间,单位有责任保障员工获得相应的工资收入,以维持其基本生活。
而社保局主要负责支付与医疗保险相关的费用,比如员工因病就医时,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可以通过医保进行报销。但这与病假工资不是同一概念。不过,有一种情况与社保局有关,当员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此时可能涉及到由社保基金支付相关费用。
综上所述,员工请病假工资通常是由单位支付,社保局主要负责医保报销等相关事宜,但在特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社保基金可能参与支付相关待遇。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