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不养老人却要财产,老人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处理。若协商或调解不成,老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同时,在分配遗产时,对于有赡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赡养义务的儿子,可少分或不分财产。
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当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时,老人的基本生活权益受到了侵害。
在面对儿子不养老人却要财产的情况时,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可以邀请家族中有威望的长辈或者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作为中间人,组织双方进行沟通,明确告知儿子赡养老人是法律规定的义务,若不履行赡养义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也说明在财产分配上,尽赡养义务的情况会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若协商不成,可寻求调解。可以向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会依据法律和事实,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促使儿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履行赡养义务。
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老人需要提供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相关证据,如生活费用未支付、日常照料缺失等方面的证据。法院在审理后,会依法判决儿子履行赡养义务,包括支付赡养费、提供生活照料等。
关于财产分配问题,在法定继承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老人也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不给不赡养自己的儿子分配财产或者少分配财产,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和晚年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