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财产分割仍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一般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离婚案件中,当一方起诉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时,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
在实践中,法院会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尝试让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能够协商成功,那么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财产分割。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会考虑多种因素。照顾子女原则方面,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法院会倾向于将更多的财产分配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例如,在房产分配上,可能会将房屋的居住权或所有权判给抚养子女的一方,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照顾女方原则是基于男女在社会和家庭中可能存在的实际差异,在财产分割时适当照顾女方的权益。比如,在一些情况下,女方可能为家庭付出了更多的家务劳动,在经济上相对处于弱势,法院会在财产分配上给予一定的倾斜。
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那么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适当多分财产。例如,有证据证明一方存在出轨行为,那么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无过错方可能会获得超过一半的财产份额。
此外,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等,一般仍归该方所有,不参与分割。同时,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也会考虑财产的来源、数量、使用情况等实际因素,以确保分割结果公平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