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金一般是按照劳动者的应得工资计算,也就是全额工资,而并非基本工资。

在劳动法律范畴内,当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形时,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有着明确规定。所谓全额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情况下所获得的全部劳动报酬,它包含了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各项收入。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同时,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从这些法律条文可以看出,计算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所依据的工资并非基本工资。

计算工资的范围界定,《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明确了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这六个部分组成。所以,在计算赔偿金时,要将这些项目都考虑在内,以反映劳动者的实际收入水平。

举例说明,假如劳动者小张每月基本工资是3000元,但每月还有固定奖金1000元、餐补500元,那么他的月工资总额就是4500元。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小张的劳动合同,在计算赔偿金时,就应该以4500元作为月工资标准,而不是3000元的基本工资。这样才能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劳动者在遭受用人单位违法行为侵害时,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

赔偿金是基本工资还是全额工资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