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罪与敲诈勒索罪存在多方面区别,主要体现在客体、客观方面、主观方面等。强迫交易罪侵犯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合法权益,敲诈勒索罪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和公民人身权利等。客观方面表现不同,主观方面故意内容有差异。

从犯罪客体来看。强迫交易罪主要侵犯的是市场交易秩序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交易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等原则,强迫交易行为破坏了这种正常的市场交易规则。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以及公民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它更侧重于对公私财物的非法占有以及对公民人身等方面造成的威胁。

客观方面二者有明显不同。强迫交易罪通常发生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过程中,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等行为。比如,在旅游景区,一些商家以暴力威胁游客购买高价纪念品,这种在交易场景下实施的强迫行为就可能构成强迫交易罪。而敲诈勒索罪并不一定与交易相关,它是通过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迫使其交付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敲诈勒索。威胁的内容可以是暴力伤害、揭露隐私等,例如以公开他人隐私相要挟,迫使他人交出钱财。

主观方面也存在差异。强迫交易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获取经济利益,尽管其手段是非法的,但目的仍是围绕交易本身。而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通过威胁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并没有交易的意图。

最后,在量刑上也有所不同。强迫交易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交易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是什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