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下来后,需根据认定结果做不同准备。若认定为工伤,后续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准备相关材料;若涉及赔偿,要收集证据计算赔偿金额。若未认定为工伤且不服结果,要考虑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申请结果为认定为工伤时,接下来重要的一步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以及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关键环节,对后续的赔偿等事宜有着重大影响。在准备劳动能力鉴定时,要收集齐全相关材料。一般来说,需要准备《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医院的诊断证明、完整病历材料,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

关于赔偿方面。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后,要依据鉴定结论计算赔偿金额。这就需要收集各种证据,比如医疗费用的发票、交通费用票据、误工证明等。不同的赔偿项目所需的证据不同,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的是伤残等级,而停工留薪期工资则需要有医院的休假证明等作为依据。清楚各项赔偿的标准和计算方式,才能够准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另外,如果工伤认定申请结果是未认定为工伤,并且当事人对此结果不服。那么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提起行政复议需要在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行政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而提起行政诉讼则要在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进行这些程序时,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和材料,以证明自己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总之,工伤认定申请下来后,无论是认定为工伤还是未认定为工伤,都有一系列重要的事情需要去准备和处理,每一个环节都关系到自身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

工伤认定申请下来后要做什么准备(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