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工伤认定结果的通知时间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内容,当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一般情况下,需要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这60日的时间规定,是为了确保行政部门有足够的时间去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因为工伤认定涉及到多方面的因素和证据收集,比如需要向用人单位、医疗机构、证人等进行调查取证,以确定职工所受伤害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

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之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及时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于认定为工伤的职工,这份决定书是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而对于不予认定工伤的情况,职工也可以根据决定书上的内容,了解具体的原因和后续的救济途径。

不过,并非所有的工伤认定申请都需要60日才能得出结果。如果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所谓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通常是指职工与用人单位对工伤事故的发生经过、伤害情况等基本事实没有争议,且相关证据充分、清晰,能够直接判断是否属于工伤的情形。

此外,如果在调查核实过程中,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而这些结论尚未作出时,工伤认定的时限会中止。待相关结论作出后,再恢复工伤认定程序。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证工伤认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工伤申请认定结果多久通知(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