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保候审人去外地工作,需要向执行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去外地工作的必要性、前往的地点、工作单位及工作内容等情况,经执行机关批准后方可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果需要去外地工作,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

撰写书面申请。在申请中要详细说明去外地工作的具体原因,比如外地有更好的工作机会,该工作与个人的专业技能匹配度高,能解决个人经济来源等。同时,要明确写出前往的具体地点,包括工作所在的城市、区县等详细地址。还需提供工作单位的相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以及具体的工作内容,例如从事的岗位、工作的职责等。

将书面申请提交给执行机关。一般来说,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提交申请时,要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便执行机关能够全面了解情况。

然后,执行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查。执行机关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如犯罪的性质、情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表现等。如果认为去外地工作不影响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并且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执行机关可能会批准申请。

最后,如果申请获得批准,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在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期间,要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执行机关随时能够联系到本人。同时,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返回,不得擅自延长在外的时间。如果违反规定,执行机关有权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取保候审去外地工作怎么申请(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