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和判缓刑是不同阶段的措施,各有特点,难以简单评判哪个更好。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判缓刑是在法院审判后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首先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可以相对自由地生活,但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如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
而判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相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缓刑的适用条件相对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从自由程度来看,取保候审是在案件未决阶段给予的相对自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还处于不确定状态;而缓刑是在判决确定后给予的自由,意味着已经确定有罪,但暂不执行刑罚。如果最终被判处缓刑,那么在缓刑考验期内可以正常生活和工作,相对来说是比较好的结果。但如果只是取保候审,后续仍有可能被判处实刑。
从法律后果来看,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代表最终的定罪和量刑;而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意味着已经被定罪。所以,不能简单地说取保候审和判缓刑哪个更好,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当事人的实际需求来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