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撤销的情况主要包括重大误解、一方欺诈、第三人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存在以下情况合同可以撤销。

重大误解: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重大误解一般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形。例如,甲误以为乙售卖的是某知名品牌的产品而签订购买合同,事后发现并非该品牌,甲就可能基于重大误解请求撤销合同。

一方欺诈: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比如,商家故意隐瞒商品的重大缺陷,诱导消费者签订购买合同,消费者发现后可请求撤销该合同。

第三人欺诈: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例如,中介公司为促成交易,对买方隐瞒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事实,卖方知道该情况却未告知买方,买方发现后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比如,以暴力威胁对方签订合同,受胁迫方可以依法撤销该合同。

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例如,在对方急需资金时,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收购对方的财产,对方事后可以请求撤销该交易。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什么情况合同可以撤销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