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家庭冷暴力取证可通过收集相关聊天记录、电子邮件,记录日常表现并请邻居等作证,还可进行心理评估、保留报警记录等方式。
在婚姻中,家庭冷暴力是一种隐蔽却危害极大的行为,取证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取证方法。
电子证据收集:如今人们的交流很多通过电子设备进行,像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等上面的内容都可能成为证据。例如夫妻双方在争吵后通过微信交流,一方冷漠回应、拒绝沟通的聊天记录,就可以截图保存下来。电子邮件中若有体现冷暴力的言辞或态度,也应及时下载保存。这些电子证据要注意保留原始载体,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证人证言:家庭冷暴力虽然多发生在私密空间,但周围的邻居、朋友可能也会察觉到一些异常。比如邻居经常听到夫妻之间长时间没有正常交流,或者朋友看到一方长期情绪低落、被另一方冷落,他们的证言可以作为间接证据。可以请他们出具书面证言,或者在必要时出庭作证。
记录日常表现:遭受冷暴力的一方可以自行记录对方的日常行为表现,包括拒绝交流的时间、次数,对自己和家庭事务的冷漠态度等。可以采用写日记的方式,详细记录事件的经过和自己的感受。这种记录虽然是单方的,但能形成一个时间线和事件脉络,辅助其他证据证明冷暴力的存在。
心理评估报告:长期遭受家庭冷暴力可能会对受害者的心理造成伤害。可以去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进行心理评估,由专业人员出具评估报告。报告中关于心理问题产生原因与冷暴力关联的内容,能够有力地证明冷暴力的危害和存在。
报警记录:如果冷暴力引发了较为严重的情况,如一方因无法承受而出现过激行为等,可以选择报警。报警记录可以证明家庭中存在矛盾和异常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冷暴力的存在。总之,要尽可能多地收集不同类型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提高证据的证明力。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