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家庭暴力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当地的反家暴热线等进行举报。
首先是110报警电话,这是大家熟知的报警号码。当遭受家庭暴力时,第一时间拨打110能及时获得警方的帮助。警察出警后,会制止正在发生的暴力行为,并对现场情况进行记录,这可以作为后续维权的重要证据。警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情节较轻,会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则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是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这是全国妇联设立的热线。它为妇女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维权指导等服务。对于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来说,拨打这个热线可以获得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心理支持。热线的工作人员会根据求助者的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比如指导其如何收集证据、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
此外,许多地方也设有专门的反家暴热线。这些热线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设立的,更了解当地的资源和政策。拨打当地的反家暴热线,能够更精准地获得符合当地实际的帮助和支持,包括转介到合适的庇护场所、提供法律援助等。
遭受家庭暴力后,除了拨打上述电话举报外,还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这些单位会根据情况进行调解和处理。同时,受害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保障自身的人身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